根据《宁夏大学学位授权点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大学202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宁夏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现就开展我学部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选拔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一)组织领导。学部负责“申请—考核”选拔组织实施工作,学部成立“申请—考核”研究生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均须包括各培养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导师)并制定工作方案,相关学院负责制定选拔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网上报名。2026年3月5日—2026年3月15日期间,考生登陆宁夏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注册登陆后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jszs.nxu.edu.cn/xscx/),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三)提交材料。2026年3月16日前,申请者须按各学院要求准备材料将申请材料交至数理与信息学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外地考生可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提交。报考材料邮寄地址为: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萃北街217号宁夏大学怀远校区金波楼413室,收件人:岳老师,电话:0951-2061974;邮箱:317702973@qq.com。
(四)资格审核。学部资格审核小组应及时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五)综合考核。3月30-4月3日学部研究生培养办公室组织考核小组对考生从思想品德、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在招生计划内按导师招生名额排序,最终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名单,并于2026年4月18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成绩等材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六)审定上报。学部推荐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与其他方式招生拟录取人员名单一并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录取资格。未经教育部审核通过者,任何单位和导师不得向考生承诺录取。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提供近五年代表性学术成果。
(二)我校各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招收定向培养考生比例不超过10%。报考类别为定向培养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登记表》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的考生,《报考登记表》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考生与原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与招生单位无关。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以“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计入我校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
(五)各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实施细则链接
数学:https://sxtj.nxu.edu.cn/info/1127/8086.htm
物理:https://phys.nxu.edu.cn/info/1146/5548.htm
数理与信息学部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