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2026〕5 号、〔2026〕6 号文件精神,2026年5月21日上午,学部党委书记常海波、部长汪文帅、常务副部长王旭明等到学部四个校级实验中心、各学院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检查组一行分别到贺兰山校区致知楼,文萃校区教学楼(L楼),怀远校区博远楼、树华楼进行检查。在贺兰山校区致知楼、文萃校区L楼,重点检查水电使用、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学生实验课安全情况及卫生、安全通道有无阻塞等。
在怀远校区树华楼102危险等级一级实验室、109危险等级二级实验室,博远楼119危险等级二级实验室、126危险等级二级实验室重点检查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因素的实验情况,特别是危化品柜管理情况,管制类化学品使用后是否按要求登记,及时归位并双人双锁管理情况等,并与老师和学生交谈交流。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强调,各实验室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刻刻讲预防讲安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实验室人员出入登记;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保障师生人身安全。